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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山西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郝忠

2026-09-08 15:55:07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9月8日电(唐科伟)人民调解工作如一座无形的桥梁,连接着人心的裂缝,也锤炼着调解员的灵魂。山西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郝忠同志扎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一十七载,每一场纠纷的化解都似春雨润物,悄然滋养着社区的和谐土壤。这份职责不仅是化解争执的工具,更是社会治理的基石,让我在平凡岗位上感受着不平凡的温度与重量。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防线。郝忠开展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调解、中立公正、情理兼顾,规范调解流程,强化专业支撑,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作为一名调解员倾听每一个细微的诉求;以细心为尺,丈量真相的轮廓; 以公心为锤,敲击是非的边界; 以暖心为火,回访巩固信任的余温。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郝忠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了总结:

一是,坚守中立公正定位,筑牢调解工作根基。医调委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和患者,调解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接待当事人时客观倾听医患双方诉求,充分尊重患者的情绪宣泄。

二是,规范调解流程,做实每一个工作环节。接到纠纷申请后,做好登记受理,核实纠纷基本情况,审查是否属于调解受理范围。认真收集病历资料、诊疗经过、相关证据材料。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维权途径,告知调解自愿原则,不强迫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达成一致的,依法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及时告知诉讼等其他救济渠道,做到程序完整、痕迹齐全。

三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补齐医调专业短板。医疗纠纷兼具法律性与医学专业性,调解员既要熟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也要掌握基础医学知识,能够看懂病历,理解诊疗行为。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库作用,开展专家咨询研判,客观分析诊疗过错、因果关系与责任参考,用专业意见支撑调解协商,避免仅凭主观经验开展调解,让医患双方信服调解结果。

四是,注重法理情融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处理纠纷不能只讲法条,更要兼顾情理。对遭受病痛、遭受损害的患方给予人文关怀;对医疗机构,客观看待临床医疗存在的客观风险与局限性。做好普法宣传,引导患方理性维权,引导医疗机构正视诊疗不足。通过耐心沟通化解对立情绪,尽力消除双方心结,不仅促成协议签署,更要减少后续争议隐患。

医调工作的核心不是简单“息事宁人”,而是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厘清是非、平衡利益,真正实现定纷止争,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守护医疗秩序与社会稳定。路漫漫其修远兮,调解之路没有终点,只有不断前行的脚印; 心之所向,永远是那一片无争的晴空。

【责任编辑:田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