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20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交警执勤执法规范意识,提高交通违法现场查处业务素质,快速、准确、有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月20日,长治潞城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超速非现场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实战演练。
当天上午,潞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永杰,副大队长李玉忠、史回中队中队长王育杰带领民警、辅警集中在207国道北庄段,进行超速违法实时查处演练工作。
非现场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是年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在演练开始前,副大队长李玉忠要求参加演练的民警、辅警,要按照支队有关“大练兵大比武”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快速、依法投入到交通违法查处演练中,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史回中队中队长王育杰对参战民辅警现场分工与站位、自身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及注意事项、测速仪、警示标志的规范设置等细节内容进行了安排强调。
在实战演练现场,民警分为检查取证组、现场处置组,依托执法警车、测速仪等科技装备,重点对过往的大中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面包车、小型汽车进行查处,采取“前方定点测速、测速人员利用对讲机即时通报、执勤民警根据测速人员通报信息立即拦截超速车辆、现场教育处罚当事人”的模式,对超速驾驶人进行实时查处。整个演练过程,民警规范着装、警容严整,默契配合,开启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真实客观记录执勤执法情况。
交警大队长李永杰在演练活动结束后,就如何快速、准确、安全、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是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目标明确,重点放在车辆及驾驶人身上,在遇碰到不文明不礼貌行为阻碍执法时,要用语言及行动马上阻止,确保执法顺利进行;三是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查证违法事项,并一一告知当事人,法律条文必须准确、有效。
通过这次实战演练,有效地提升了全体民辅警的整体作战水平,为长治市公安局开展的“减量控大”暨“畅安一号”行动奠定了基础。(唐科伟 刘明星 牛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