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2月25日电 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焚烧秸秆行为。
2月21日,潞城区合室乡堡头村民桑某刚,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秸秆,被我局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22日,潞城区翟店镇贾村村民曹某俊,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秸秆,被我局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22日,潞华街道北庄村村民李某生,在野外违规用火,被我局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23日,微子镇冯村村民张某鹏,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秸秆,被我局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潞城公安分局提醒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自觉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唐科伟 翟俊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