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5日电 10月2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副大队长王宏良同志的带领下,在县城文卫路、滨河路兵分两路展开了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当晚20时52分,马某某酒后驾驶晋D20CXX小轿车在文卫路被查处,经检测,马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无独有偶,21时44分,王某某酒后驾驶晋D4186X小轿车在滨河路被查处,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民警分别依法给予马某某、王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拘留三天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