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26日电 10月25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省道325线5公里+100米路段开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17时许,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极速而来。该摩托车东一扭西一歪,好几次几乎摔倒在路上。
这是怎么了?民警极速将车拦下,车刚停下,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此时,驾驶员黄某某满口酒气却装出一副很自然的样子:“酒?咱从来就不知道那东西是个啥滋味。”
喝没喝检测一下就知道了,民警经过检测,发现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
再进一步检查,发现黄某某根本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未戴安全头盔。
铁证如山,证据面前黄某某再也无话可说。
民警依法对黄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让他学习了交通法有关规定,还不厌其烦地为他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酒驾的危害性,给予黄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未戴头盔罚款50元之处罚。
黄某某面对无情的罚单后悔莫及,他说:“平时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还觉得是小题大做,现在我终于知道了酒驾的危害性,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他人负责也为自己负责。”(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