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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19日电 4月14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324省道车当路段巡逻保畅并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7时23分许,一辆无牌摩托由西向东进入民警眼帘。
民警拦下车对驾驶员任某某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任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进一步检查,发现任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为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给予任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罚款200元、为佩戴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250元。(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