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4月13日电 4月12日中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25省道苗庄村路段,开展春季守护错峰差点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3时50分左右,一辆无牌三轮汽车摇摇晃晃由西向东驶来,直直觉告诉民警,该车驾驶员喝了酒。
于是,民警当即拦下这辆三轮汽车,要求驾驶员翟国某下车接受检查。车门一开,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经检测,翟国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
再进一步检查发现,翟国某根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依法给予翟国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辆之处罚,接下来,翟国某将被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记者 唐科伟 通讯员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