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25日电 (刘明星 翟俊彪 )进入春季,天干物燥。长子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落实防火措施的同时,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从严、从早、 从小, 从苗头抓起,坚决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肃处理野外用火违法行为。截至3月24日下午6时,共查处焚烧桔杆17起,对所有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24日,我局常张派出所依法查处常张乡村民张某平、张某果、 陈某忠、张某学四人分别在自家的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四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7日,我局石哲派出所查处石哲镇村民李某红在自家的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行政处罚。
2020年3月3日、3月13日、3月20日,我局色头派出所查处色头镇村民王某香、陈某文、赵某枝分别在自家的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三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6日、3月14日、3月16日,我局南陈派出所查处南陈乡村民王某红、贾某玲、王某助、 孙某方分别在自家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四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7日、3月23日,我局岚水派出所查处岚水乡村民邢某芳 侯某善分别在自家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二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24日,我局丹朱派出所依法查处丹朱镇村民贾某平 柴某景分别在自家的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二人行政处罚。
2020年3月19日,我局慈林派出所依法查处慈林镇村民秦某枝在自家的地里焚烧桔杆,并对其行政处罚。
森林是国家宝贵的生态资源,山林植被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长子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正提示: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严禁烧荒,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严禁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沿途路边,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对其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