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2月6日电 2月4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25省道中五井路段开展“迎春运保安全保畅通,严查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5时29分,从北向南驶来一辆摩托车。远远就看见该车在路上东扭西歪画着“8”字,很可能驾驶员喝了酒,执勤民警本能地意识到。
果然不假,驾驶员王某某一停住摩托车,民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再仔细检查,发现王某某还没有驾驶证,头上也没有安全头盔。
民警依法给予王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350元之处罚。
在此,平顺交警提醒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不戴头盔危险。
年关临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你遵规守法,莫存任何侥幸心理。(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