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5日电 11月4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25省道山南底路段开展“减量控大”暨“畅安一号”百日攻坚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下午14时许,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一扭一扭驶来,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驾驶员喝了酒。
民警拦停这辆摩托车后,随即闻到一股酒气,并且驾驶员刘某某既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带安全头盔。
刘某某说他是中午吃饭时候喝的酒,吃过午饭睡了一会儿,醒来以为就没事了,所以就骑上摩托去工地上工,哪料想酒劲就没有下去。
经检测,刘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民警依法给予其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350元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