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2月21日 12月19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县乡道路成小线开展“减量控大”暨“畅安一号”百日攻坚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14时03分,由东向西驶来摇摇晃晃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民警立即将车拦停,发现驾驶员原某某嘴里喷着酒气,经检测原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且末取得驾驶证,还未戴安全头盔。
14时14分,又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一扭一扭由东向西驶来,驾驶员曹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并且未取得驾驶证,还未戴安全头盔。
14时54分,曹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由东向西行驶中被民警查处,曹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且未戴安全头盔。
14时59分,在南社村口,同样是一辆无牌摩托车驾驶员曹某某无证酒驾并未戴安全头盔被查处。
民警依法分别给予原某某、曹某某、曹某某、曹某某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