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月20日电 元月19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41国道查处两起交通违法行为。
14时20分许,有一辆摩托车画着弧形线由西向东而来,民警拦停该车后,闻到得是一股酒味,经检测,驾驶员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并且未取得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依法给予李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之处罚。
同时,在16时20分,正在辖区341国道长平高速口执勤的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牌号为晋D86XXX的小轿车逾期未年检。
民警迅速行动,将车拦下,经检查,该车非但未年检,驾驶员王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依法给予王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机动车未年检罚款200元,对王某某拘留十五天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