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18日电 江某,44岁,平顺县某小区居民,在另一社区做保安。
17日晚,江某在从业的社区下班后,约了几个朋友在一酒店小聚,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走出酒店跨上他自己称之为“千里马”的两轮摩托车,风驰电掣地由南向北从紫东路向状元路崇岩口奔来。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们就在此等着他。
经检测发现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再进一步检查,问题又出来了,江某不但没带头盔并且没有驾驶证。
民警依法给予江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350元之处罚。
身为保安却把酒贪,无证驾驶把法违犯;不戴头盔忽视安全,深刻教训要记心间;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