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2月8日电 2月2日下午(农历大年初二),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324省道巡逻保畅并流动执法,开展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6时10分许,张某某酒后驾驶晋DJF10X小轿车被查处,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无独有偶,16时55分许,岳某某在其舅舅家中饮酒后,驾驶晋DYY24X号小轿车返家途中被查处,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l/100mg。
民警分别依法给予张某某、岳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