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2月8日电 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年后上班第一天,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道路上开展了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下午16时30分许,一辆无牌摩托车由南向北驶上了状元路。
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行驶很不稳当,于是便将其拦下,要求驾驶员苏某某接受检查,车刚停下民警就闻到一股浓浓酒味。经检测,苏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
在进一步检查,发现苏某某根本没有驾驶证,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依法给予苏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350元之处罚。(唐科伟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