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6月17日电 6月12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二中队的民警们,一改过去只在省道和车流较大道路查处违法的习惯,打破常规,首次深入辖区石自线(石城——自新村),开展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晚21时16分左右,该条道路0公里50米处,岳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未戴头盔晃晃悠悠驶入民警视线,经检测,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无独有偶,21时35分许,符某某无证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也没带戴安全头盔,违法行驶被查处,经检测,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民警依法分别给予岳某某、符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 、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300元、未戴头盔罚款50元之处罚。
平顺交警再次提醒各位车友:开车莫喝酒,酒后别开车;处罚是小事,安全大如天。(唐科伟 通讯员 秦旭东)